?征收土地预公告
宝坻区征告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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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宝平街道歇马台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收购整理地块。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位于歇马台村(位置详见征收宗地界址图)的土地,面积约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年9月**日,由宝平街道办事处、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宝坻区土地整理中心,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年9月2日至9月**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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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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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坻区人民政府
**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