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原李峰**亩鱼池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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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黄庄镇/黄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黄庄村原李峰**亩鱼池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略)/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的鱼池只能用于淡水养殖,不得植树取土等活动,如承包方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终止合同,承包费不予退还。 2、承包方在投标前需到现场实地勘察并接受鱼池台面的现状,对所承包鱼池没有异议。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保证水源、电源。 3、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改变现状。如需对鱼池进行施工改造,应征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进行施工,如私自施工,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包费不予退还。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集体或相关部门进行勘察、施工或占用等项目,必须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赔偿,赔偿款归各权利人所有,如承包方不同意,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合同自动解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5、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动施工、购置的建筑、设备等承包期满前由承包方自动拆除,如不拆除,无偿归集体所有。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村内人员(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略)(略) | ||
账户名称 | (略) | 开户银行 | (略)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