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大贾庄农夫果园水泥仿树生态景观大门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潘庄镇/大贾庄村 |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大贾庄村民委员会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大贾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牛万才 |
项目周期 | **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略) |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大贾庄农夫果园水泥仿树生态景观大门建设工程 | ||
挂牌价格 | (略)(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上就该项目具有相关安装施工销售能力的企业法人进行招标。 | ||
其他描述 | 1、一侧仿树,一侧仿假山。负责做混凝土浇筑,假山混凝土基础规格:3米X2米X0.4米,仿树基础2米X2米X0.4米,混凝土标号C**。 2、规格要求:水泥仿树直径1.6米,高度5.5米左右,假山高度5.5米,横面3.6米,侧面1.6米按比例缩放,横梁下橼离地面4.5米,横梁宽度0.6米,按比例缩放,以上骨架为5X5角钢和6号钢筋,外用水泥塑性。 3、甲方负责提供脚手架供乙方使用。 4、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发包方要求的地点及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5、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如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详细情况请咨询发包方村委会。 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提供普通发票后付余款(税费由中标方承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投标人将保证金交至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所指定账号(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由农村产权交易所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如中标后悔标,该费用不退)。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略)(略)** | ||
账户名称 | (略) | 开户银行 | (略)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