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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略)**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设计[**]**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胡家园万科配套项目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外资金:(略)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昱丰(天津)(略)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胡家园万科配套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米,胡家园万科配套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米,项目实施新建道路:新建和智道(长约**m)、 和羽道(长约**m)、 中二路(长约**m)三条道路的全专业:道路、给水、再生水、排水、照明、交通、景观、通信、燃气以及管线综合工程设计;配套市政管线:新建国兴路给水管线约**m, 新建中三路雨水管线约**m、中三路燃气管线**m;其他工程:和智道(长约**m)、 和羽道(长约**m)完善工程,专业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照明、通信、绿化等;和角道河道疏浚及管涵工程;小学地块临时通道工程。,总投资额(略)。 | 2.2 | 工程建设地点:(略)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胡家园万科配套项目工程,招标范围:胡家园万科配套项目工程,招标范围(1)新建和智道(长约**m)、和羽道(长约**m)、中二路(长约**m)三条道路专业工程:道路、排水、照明、交通、景观;(2)新建中三路雨水管线约**m;(3)和智道(长约**m)、和羽道(长约**m)完善工程,专业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等;(4)和角道河道疏浚及管涵工程;(5)小学地块临时通道工程。最大管径约DN**。总投资额(略)。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略) 至 (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略))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略) 至 (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略)**时**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略)至(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号楼底商**号(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略)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亚(印鉴) 办公地址:(略)-4 邮政编码:**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 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昱丰(天津)(略)(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璐(印鉴) 办公地址:(略)-**底商 邮政编码:**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 真:无
日期:(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受理负责人:于鹏 电话:(略)-(略)传真:(略) 受理单位地点:(略)-4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略):(略)电子邮箱: (略) 受理单位地点:(略)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略)/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