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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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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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静海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年度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略)(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略),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对小口子门约**.**亩地进行土地平整,土方平整**m3;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灌溉泵站**座,铺设PE**地埋管道支每个地块,并设置给水栓**个,布设阀门井**座、泄水井**座;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混凝土生产路1条,长**m、宽3m;输配电工程:新建7台**kVA变压器,架设高压线**.**m,低压线**m;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秸秆还田面积**亩。
2.2.建设地址:(略),共涉及西五里、义渡口、大口子门、小口子门、大河滩、小河滩、二街、高家楼8个行政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年度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对小口子门约**.**亩地进行土地平整,土方平整**m3;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灌溉泵站**座,铺设PE**地埋管道支每个地块,并设置给水栓**个,布设阀门井**座、泄水井**座;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混凝土生产路1条,长**m、宽3m;输配电工程:新建7台**kVA变压器,架设高压线**.**m,低压线**m;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秸秆还田面积**亩
2.4.计划工期要求:**年5月**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度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且在有效期内。(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五)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投标人应按照津建筑[**]**号和津建筑[**]**号或津建筑[**]**号文件、建办市[**]**号)规定执行。(六)投标人须在《天津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略))注册成功,并关注本项目。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至(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详见“八、其他公告内容(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一)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现场获取,关注本项目后投标人须提供农交所平台关注本项目截图、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行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略)(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