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昱丰(天津)(略)(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号楼底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C-**-B-**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采购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办公楼物业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1个月)。(4)投标人须提供**年**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天津)(略)(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号楼底商**)
方式:填表发售领取
售价:(略).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宁车沽东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昱丰(天津)(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