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儿童医院 天津市儿童医院流式细胞仪项目 (项目编号:XNHY**-S-**)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略)发布来源:天津市儿童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儿童医院流式细胞仪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NHY**-S-**
项目名称:天津市儿童医院流式细胞仪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 | ** | 临床检验设备 | 天津市儿童医院流式细胞仪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部到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①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按其分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到 (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法定节假日除外),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号楼获取。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儿童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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