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年交通安全隔离设施清洗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C-ZC(略))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项目概况
**年交通安全隔离设施清洗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嘉程(天津)(略)(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号天津经济联合中心大厦十七层C区**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C(略)
项目名称:**年交通安全隔离设施清洗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 | **.**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主要内容为对市内六区交通隔离护栏、爆闪灯进行清洗,项目分为一包。项目工期六个月 |
合同履行期限:主要内容为对市内六区交通隔离护栏、爆闪灯进行清洗,项目分为一包。项目工期六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或**年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书面声明。(截至投标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到 (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天津)(略)(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号天津经济联合中心大厦十七层C区**室)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C区**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和设施保障支队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程(天津)(略)
地址:(略)C区**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嘉程(天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