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湾市东湾镇潘家庄村**亩地**亩集体机动地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沙湾市东湾镇潘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新疆沙湾市东湾镇潘家庄村**亩地**亩集体机动地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略)/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土地及配套现状,对土地及配套现状无异议。 2、此次转出面积**亩,全部采取阶梯竞价方式竞标,阶梯价为(略),中标者支付沙(略)0.8%(千分之八)的服务费(发包期限一至两年,平台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计算为**万以上0.6%,**万以下(含**万)0.8%)。 3、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 **、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受让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6、承包地块只能用于农作物种植,不得用于建设农业设施和畜禽养殖,不得改变地块形状。 7、因转出方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需要,即使租期未满,受让方也需要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拆除并运作受让方自行建设的设施,逾期未拆除运走的,视同受让方放弃所有权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以上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同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以上原因产生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中标人以上述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行为视同中标人违约,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归出租方所有,该土地由出租方在沙(略)重新挂牌。 8、此次交易在沙(略)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者缴纳(收费标准参见沙湾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略))。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剩余部分退还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9、该项目出租期限为**年9月**日至**年9月**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沙湾市东湾镇潘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亩地**亩集体机动地,渠水滴灌,道路通畅,供水、供电可正常保障。中标者承担相应的水费、电费、设施费等费用。若滴灌设施人为损坏,须由中标者赔偿。另交易服务费由中标者承担。中标者一星期内交清承包费,不交清者重新发包。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 | ||
账户名称 | 沙湾市鑫垚(略) | 开户银行 | (略)沙湾市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