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医疗保障局机关 西青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L(略))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医疗保障局机关
项目概况
西青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 ** 号福保产业园(二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略)
项目名称:西青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 | **.** | 其他网络设备 | 平板电脑:**台;流量卡:**张。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全部货物须均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到 (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 号福保产业园(二区)**-**。
方式: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1)添加微信号(略)支付文件费并获取报名表(2)将如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书、报名表手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略);并在邮箱正文处编辑“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3)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发送文件,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视为无效。(4)文件售价:** 元,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二区)**-**。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二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办公时间:每日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磋商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的规定收取保证金:(略)整。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医疗保障局机关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禄(北京)(略)
地址:(略)(二区)**-**。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中禄(北京)(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