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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运河治理工程(宁河区段)(蓟运河治理工程(宁河区段)施工(Ⅱ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蓟运河治理工程(宁河区段)(蓟运河治理工程施工(宁河区段)(Ⅱ标))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至**年4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略)
(2)投标报价:(略).(略)
(3)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优良标准
(4)工期:**日历天
(5)项目经理:赖邦新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赣(略)**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近五年(**年4月1日~**年3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建(略)
(2)投标报价:(略)元
(3)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优良标准
(4)工期:**日历天
(5)项目经理:苏鸿梁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津(略)**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近五年(**年4月1日~**年3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略)
(2)投标报价:(略).(略)
(3)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优良标准
(4)工期:**日历天
(5)项目经理:王智多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津1(略)**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近五年(**年4月1日~**年3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略),李洪
联系电话:(略)-(略),(略)
电子信箱: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略)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4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