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1日**时至**年**月2日**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略)/**/**;用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持有的“东原仁知”H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代码**)(略)股股票。证券简称为东原仁知,股票代码**,股票数量为(略)股,性质为H股无限售流通股,托管单位为**,托管单位名称为国泰君安--交易单元。
议定价:(略).(略) 起拍价:(略).(略) 保证金:(略) 增价幅度:(略)(及其整倍数)
注:1、法律行政(略)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2、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略)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3、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4、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其他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5、买受人再行卖出股票等问题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预展等工作联系电话:(略)-(略)、**-(略)亦可登录**助拍官网http://(略)或关注“**助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预展时间:本标的物暂定不组织预展。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五、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开拍前五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开拍七天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标的物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等。本院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七天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7日内付清(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略)**(略))。
八、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略)
(略);**-(略)
本院监督电话:(略)-(略)
本院地址:(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