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院烷基化中试评价装置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院烷基化中试评价装置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天津院烷基化中试评价装置采购
项目概况
现需针对中海(略)化工事业部相关需求,采购烷基化中试评价装置1件。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略)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天津院烷基化中试评价装置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NCCC-HW-GK-**/**
发标日期
(略)
主要技术规格
天烷基化中试评价装置**L,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交货。
交货数量
烷基化中试评价装置1件
招标范围
烷基化中试评价装置
出资比例
**
生产能力
无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略)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3.3其他要求: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略))核实);2、厂房、库房证明(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略) 至 (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略)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略).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
(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时**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略) **时**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用平台的提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首页>下载专区>驱动&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网上投标咨询电话:(略)-(略)。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略).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平台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在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天津院烷基化中试评价装置采购;招标编号:**-CNCCC-HW-GK-**/**;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zhaolc3@(略)。3.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地 址:(略)B座 |
联 系 人:曲兆睿 |
电子邮箱:quzhr@(略) |
邮 编:** |
联系电话:(略)-(略) |
异议受理人:赵立翠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略)-(略)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略)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略)天津分公司 |
地 址:(略) |
联 系 人:赵立翠 |
电子邮箱:zhaolc3@(略) |
邮 编:** |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