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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原旅游区区域内),其四至为东至渔汀路、西至汉北路、南至航安道、北至航秀道。(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内存在坑塘水面、信号灯、现状道路、绿化及附属设施等,由(略)及其所属企业负责在生态城管委会交付土地前解决完毕。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6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略),相关规划指标如下:
编号 | 土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用地 性质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限高 | 建筑面积(建筑规模)(㎡) | 出让 年限 |
1 | **.1 | 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 >1.0,≤1.6 | ≥**% | ≤**% | **米 | >**.1, ≦** | **年、**年 |
2 | **.2 | 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 >1.0,≤1.6 | ≥**% | ≤**% | **米 | >**.2, ≦** | **年、**年 |
3 | **.7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1.5 | ≥**% | ≤**% | **米 | ≦** | **年 |
4 | **.2 |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 >1.0,≤2.0 | ≥**% | ≤**% | **米 | >**.2, ≤** | **年、**年 |
5 | **.7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 | / | / | / | / | **年 |
6 | **.7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 | / | / | / | / | **年 |
7 | **.3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 | / | / | / | / | **年 |
8 | **.5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 | / | / | / | / | **年 |
9 | **.4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 | / | / | / | / | **年 |
** | **.5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 | / | / | / | / | **年 |
** | **.8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 | / | / | / | / | **年 |
** | **.0 | 防护绿地 | 防护绿地 | / | ≥**% | / | / | / | **年 |
** | **.7 | 防护绿地 | 防护绿地 | / | ≥**% | / | / | / | **年 |
** | **.0 | 防护绿地 | 防护绿地 | / | ≥**% | / | / | / | **年 |
** | **.5 | 防护绿地 | 防护绿地 | / | ≥**% | / | / | / | **年 |
** | **.1 | 防护绿地 | 防护绿地 | / | ≥**% | / | / | / | **年 |
** | **.0 | 防护绿地 | 防护绿地 | / | ≥**% | / | / | / | **年 |
** | **.4 | 防护绿地 | 防护绿地 | / | ≥**% | / | / | / | **年 |
** | **.8 | 防护绿地 | 防护绿地 | / | ≥**% | / | / | / | **年 |
其他要求:
1、1-4号地块挂牌起始价总额为(略),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缴付不低于**%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含保证金),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5-**号地块挂牌起始价总额为(略),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缴齐土地出让金全款。若地块产生溢价,溢价部分按照各地块权重进行分摊。
2、各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各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年内竣工。
3、其中1、2号地块中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占总地上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4号地块中商业服务业建筑面积占总地上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
4、地块周边道路及水电等配套设施(略)及其所属企业负责建设实施。
5、航秀道(渔家路-渔泽路)用地范围东南侧存在部分直埋电缆和**管径的输配水管,航美道(渔泽路-航秀道)用地范围北侧存在部分直埋电缆,航安道(渔泽路-渔汀路)用地范围南侧存在部分**管径的天然气管道。后续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应结合现状对以上管线采取相关保护措施进行保护。
6、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方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的,应按照规定在滨海(略),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跨境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备注所参与竞买的地块编号。
竞买人应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略),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未与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也未与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的承诺书。
3、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其股东未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的资金来源承诺。
4、竞买企业报名时,须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提交其购地资金未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未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的承诺。
5、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竞买企业的资信证明。
四、挂牌公告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年5月**日至**年6月**日。自**年6月6日至**年6月**日上午9:**-**:**、下午**:**-**:**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获取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年6月**日至**年6月**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略)或(略)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结果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