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D-**)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略)发布来源: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D-**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 | **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到(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略))-”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略)(邮编:**)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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