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凯丰隆奕金属制品加
工有限公司扩建钉子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
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市(略)扩建钉子表面处理项目 | 天津市(略) |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工业区五号路2号车间1内 | 天(略) | 天津市(略)拟投资(略),利用租赁的现有厂房,建设天津市(略)扩建钉子表面处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新建1条全自动滚镀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电镀钉子**吨,主要镀种为锌 | (1)废气: 项目电镀生产线酸洗槽、出光槽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槽体侧吸风+顶部吸风”及顶部吸风口收集后引至1套“酸雾喷淋塔”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m高排气筒P3排放。根据报告书结论,排气筒P3排放的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折基准气量后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对应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报告书预测结 论,厂界氯化氢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产废水(脱脂清洗废水、酸洗槽废液、酸洗清洗度水,电镀清洗废水,出光清洗废水,钝化清洗康水,酸雾喷淋塔废水)。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处理工艺为“调节+二级混凝沉淀+压滤+砂滤炭滤+离子交换树脂”的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于脱脂清洗、电值清洗工序。其余经处理后未被回用的废水由厂区总排口进入双林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报告书结论,总排口废水中各类污染物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三级)相关限值要求。 正常状况下,项目防渗措施完善,污染物从源头到末端均得到控制,不会发生污染物渗入污染地下水的情况。非正常状况下。需要加强相关设施和建构筑物防渗措施,并做好日常监测工作,以确保污染物随时间推移不超出厂界范围。在此情况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建筑隔声、使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后,项目四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新增危险废物包括废滤芯、脱脂废液、出光废液、污泥、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沾染物、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离子交换树脂及硼酸、脱脂剂等包装材料,均收集后暂存于本次新增的危废暂存问内,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氯化钾、氯化锌、柠檬酸钠PAC、PAM等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天津市(略)在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结合公众参与工作内容,按照要求编制 了公众参与说明 | **.6.4-**.6.** |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