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霸土告字[**]4号)
霸土告字[**]4号(略)
经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霸州市开发区姚庄村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略)/公顷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除竞买土地后未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拖欠本市土地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闲置未开发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的股东(包括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和个人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至(略)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时**分在霸州市益津南路**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无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略):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略)—(略)**开户单位:霸州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略)霸州支行开户账号:0(略)(略)**
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