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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出让人)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辰港(挂)**-**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编制发布出让地块挂牌文件、接受竞买咨询、竞买申请、竞买文件审核、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挂牌出让地块的现场交易工作的见证、提供交易场所,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接受地块报价、组织现场成交及现场竞价活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发布地块成交结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陆港二经路与陆港三经支路交口处,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工业用地,南至规划工业用地,西至陆港二经路,北至陆港三经支路。场清地平。
该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树木、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北辰区政府负责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6平方米,规划用地指标详见下表: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建筑密度(%) | 备注 |
商业用地 | **.6 | ≤0.5 | /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加气站 |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起始价为(略)。其他要求:
1.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等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3.该地块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4.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可预见性,如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做好现场保护,并及时报告文物部门。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年7月**日**:**,竞买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竞买须知》。
四、挂牌公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年6月**日至**年7月**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年7月2日至**年7月**日。
五、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号)进行挂牌,挂牌时间自**年7月**日至**年7月**日上午**:**。
**年7月**日至**年7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下午**:**-**:**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号)接受报价,挂牌截止日**年7月**日上午**:**后不再接受报价。报价地点为和平区曲阜道**号**室,电话:(略)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略)或(略)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竞买报名咨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