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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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略)(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招标项目编号:E(略)(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略),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略)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标段内容: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人员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任命书。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起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请将《投标人发资格要求》中全部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略)),按照邮箱提示进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点**分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点**分
开标地点:(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请将《投标人发资格要求》中全部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略)),按照邮箱提示进行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