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夏县**MW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答疑补遗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中电建(夏县)(略)对中电建夏县**MW光伏发电项目**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项目采购编号:D(略)(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根据招标采购工作需要,现对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内容更正如下: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业绩要求更改为: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1项**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资料(验收表或接收单)复印件。
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5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更改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项及以上**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合同签字页复印件,并提供社保证明等)。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项**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技术负责工作(需提供合同封面、工程范围、合同签字页复印件;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等)。
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5详细评审标准资信业绩中业绩要求更改为:**年6月至**年5月,近5年已完成1项**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仅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不得分,在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基础上累计施工线路长度排名进行评比,最高得4分,级差0.5分,本项最多得4分。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完工证明(工程移交生产鉴定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签约主体、服务范围、线路长度、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时间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作用,如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变更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略):中电建(夏县)(略)采购代理机构(如有):(略)
地址:(略):
邮编:邮编:
联系人:(略):李晓宁
电话:(略):(略)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