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2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略)(其中含3%暂列金额)。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7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投标服务平台(https://(略):**),并于当日9时**分至9时**分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1号);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变更为**年7月**日**时**分。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书所发工程量固化清单及说明为准,另见附件。
四、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招标文件银行保函格式中规定填写“于??年??月???日参加”其中的日期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
本补遗书(三)共1页,请投标人接到后,**小时内以回函确认,谢谢合作!
传真:(略)
邮箱:(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天津市(略)
(略)
**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