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中伟先进功能型材料产业园银基一体化产业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在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檀金路与发展路交汇处进行中伟先进功能型材料产业园银基一体化产业建设项目变更,项目变动后取消电解银车间的粗银转炉精炼除杂工艺;在现有电解银车间内增加阳极泥贵金属渣处理生产线,处理规模为**.**t/a,得到金锭、海绵铂和海绵钯产品;在现有硝酸银车间一内增加湿法电工银粉和雾化法电工银粉两条生产线,生产规模分别为**t/a,**t/a;在现有检验检测楼内增加对外样品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矿物质和金属制品中贵金属组分含量等测定;(略)需生化处理废水,接收废水规模为**t/a;接收新银中试生产线银粉生产废水,接收废水规模为**t/a,调整产品方案中的硝酸银和银锭去向。其余建设内容与变动前项目基本一致。变更完成后全厂建设内容为一期工程:超细银粉生产线(**t/a),电工银粉生产线(湿法电工银粉**t/a、雾化电工银粉**t/a),电解银生产线(**t/a),电子级硝酸生产线(**t/a)、硝酸银生产线(**t/a),电解阳极泥贵金属渣处理生产线,对外检测实验室,接收(略)需生化处理废水和(略)高端银粉中试线生产废水;二期超细银粉生产线(**t/a),电解银生产线(**t/a),电子级硝酸生产线(**t/a)、硝酸银生产线(**t/a),电解阳极泥贵金属渣处理生产线;三期超细银粉生产线(**t/a)。
二、环评结论
中伟先进功能型材料产业园银基一体化产业建设项目变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规划定位要求。项目平面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及管理措施基本可行,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内。因此,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及管理措施后,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和公参说明网络链接
链接:https://(略)/s/1fi7T4tcri1eGSuDGXG2JCg
提取码:ck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