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略)
传 ???真:(略)
通讯地址:(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建天然气热处理炉项目 |
(略) |
宝坻区马家店镇产业功能区国泰路与建铨道交叉口 |
(略) |
(略)新建天然气热处理炉项目位于宝坻区马家店镇产业功能区国泰路与建铨道交叉口。由于现有热处理电炉无法满足生产热处理需求,需增加一台天然气热处理炉,原有电炉备用。总投资(略),环保投资(略)。 |
1、废气:热处理炉排放口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 4、固体废物:本项目无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 |
无 |
**年7月9日—**年7月**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