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整体变卖被执(略)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东侧博轩8号楼的**套不动产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时起至**年9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0**/**,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整体变卖被执(略)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东侧博轩8号楼的**套不动产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性质均为出让,土地用途均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9平方米(土地面积共用);
2、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规划用途均为非居住,所在层及总层数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
1.评估报告中显示该标的物的土地性质均为出让,土地面积共用为**.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使用期限为**年9月**日至**年9月**日,房屋规划用途为非居住,建筑面积总合**.**平方米。
2.上述不动产为本案抵押物,实际抵押权人现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因(**)津**执恢4号与(**)津**执恢**号为串案(原执行案号:(**)津**执**、**号),标的物内部有部分经营使用商户,并提供了部分上述两个案件标的物的租赁合同,目前均为占有使用状态,部分商户还在正常营业,递交的租赁合同上记载的租赁日期。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3.上述不动产实际名为怡乐天地广场,有多名案外人与被执行人签署过购房合同,涉及变卖标的物中的多套不动产,该购房合同签署于抵押权设定之后,法院查封之前,案外人将该不动产又出租给被执行人并享受部分收益。
4.上述不动产现场勘验时未能看到变卖标的物的具体门牌标识,评估报告显示,内部共分为4层,每层都均有拆改、合并情况,均分不清每套权属的面积,故本案涉及的**套不动产之间有拆改合并使用或拆分使用,且内部布局情况有所变化。买受人竞买成功后,自行恢复原状,恢复的费用自行承担。
5.法院以现状变卖上述不动产,相关风险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充分考虑变卖标的物被占用的事实,对上述标的物竞买成功后不能即时全部占有使用标的物的后果自行承担,买受人须接受变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需与现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等相关问题。
6、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标的物现状的情况。法院以现状进行变卖,竞买人需接受变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可能涉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回复函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登记过户时实际发生的应缴纳税费额为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略),保证金为**,**,(略),增价幅度为1,**,(略)。
本次变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7月**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安排)。咨询电话:(略)-(略)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部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负担。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7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变卖竞价前意向竞拍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经注册淘宝账号须通过实名认证),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银支付的方式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略)**)
账号:(略)(略)**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根据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辅拍机构电话:(略)-(略)
执行法官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变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