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二、成交信息
2.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3.成交综合折扣率:**%。本项目服务期内执行合同金额的上限为(略)。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维修服务,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若在服务期内,预算执行完毕,则服务期提前结束。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人地址:(略)
3.采购人联系电话:(略)-(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略)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九、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略)。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TGPC-**-D-**).doc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