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海河大厦室外排污管道改造及门窗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HYZX-**-**)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略)发布来源: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海河大厦室外排污管道改造及门窗更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X-**-**
项目名称:海河大厦室外排污管道改造及门窗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 | ** | 房屋修缮 |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起**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由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全国范围内无“在施工程”记录 进行承诺(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五)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税收企业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七)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略)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九)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国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供应商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到 (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楼)
方式:磋商文件采用线上获取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报(略)开票信息发至邮箱(略),电子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代理公司会将收款信息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必须采取公对公汇款形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并将“交费成功后的回执单凭证”及“公司开票信息”发送至上述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楼)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5.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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