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拍卖的公告(变卖)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权利性质:划拨;用途:工业用地,土地面积**.8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居住/非居住;结构类型:混合/砖木;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因委托的相关信息须在拍卖系统中进行录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一拍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或二拍、变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双方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根据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司法拍卖不动产成交后,买受人在缴纳尾款期限前,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日前一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预约登记,自行前往看样。
咨询时间:工作日9:**-**:**,**:**-**:**
联系电话:(略)-(略)(杨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1、该土地使用权之上有部分企业公产房,详见评估报告,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上述房产有部分出租及占用,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该不动产可能存在欠缴物业费、取暖费等情形,(略)、供暖公司等单位了解核实。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有关的税、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取暖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该不动产存在拆改等违章情形,本拍卖不改变违章部分的违法性,买受人需遵守相关部门认定及处理。
5、在办理转移登记前需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或者规划部门出具维持划拨意见,同时先行完成地籍测绘成果。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本次不动产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详见税务局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调查的复函。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在税费申报及税费征缴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税费申报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情形,买受人承担代理申报义务、垫付税费义务。因本次司法拍卖产权转移产生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买受人垫付后可凭完税证明、支付凭证等材料向本院申请从拍卖价款中予以退还。
因本次评估结果已经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买受人实际负担,不再从拍卖价款中予以退还。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7日(节假日休息)之前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法院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长青支行,账号:(略)(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次司法拍卖依据(**)津**执**号之八执行裁定书作出。
咨询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