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公示建设项目十五号厂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公示期限自信息发布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反馈的方式提出意见,公示期间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电话:(略)
电子邮箱:sgzj-wqfjjgk@(略)
地址:(略)
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天津(略)(十五号厂房)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公示的意见。
?
注: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ghhzrzy.(略)/ywpd/cxgh_**/ghgs/**/t(略)_(略).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