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中新生态城合作区**年用户气力垃圾正式配套工程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略)**
设备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设备[**]**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中新生态城合作区**年用户气力垃圾正式配套工程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行政审批局 以 津生固投发【**】**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略)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受 (略)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招 标 人:(略)(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敏(印鉴) 办公地址:(略)(生态城环卫之家) 邮政编码:**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传 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公章) 法定代表人:宁妍(印鉴) 办公地址:(略)B 座** 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 真:(略)
日期:(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受理负责人:郝轩昂 电话:(略)-(略)传真:(略) 受理单位地点:(略)(生态城环卫之家)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李扬 电话:(略):(略)电子邮箱:(略) 受理单位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