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吉运道(泰康路-沿河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项目编号:BJZB-**-**)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运道(泰康路-沿河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A座**-**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B-**-**
项目名称:吉运道(泰康路-沿河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 | **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吉运道工程修筑起点为现状泰康路(K0+**.**),工程修筑终点为规划沿河路(K0+**.**),道路总长**.**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宽度同规划红线宽**m,横断面布置为2.5m人行道+7m车行道+2.5m人行道。雨水工程:d**mm~d**mm雨水管道(含预埋管),埋深约2.5m~3m,长度约**米;d**mm收水支管长度约**m。污水工程:d**mm污水管道(含预埋管),埋深约2m~4m,长度约**米。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 (1)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9月**日竣工并通过验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保修期具体期限:**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工程地点:(略),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参与本项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参与本项目。 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告。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由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加盖公章;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9)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号)的要求,根据在磋商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到 (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A座**-**室
方式: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公章、法人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交纳磋商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A座**-**室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A座**-**室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的采购项目。 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略)
地址:(略)A座**-**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天(略)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