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号铭海中心4号楼-3、7-**房屋一套变卖公告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定于**年9月9日**时至**年**月8日**时止(延时除外),依法通过京东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整体网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号铭海中心4号楼-3、7-**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不动产证明第(略)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拍卖保留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标的物预展示时间、地点:(略),如需看样,请自行与执行法院联系确认。
三、变卖方式:
1、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变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缴纳。
3、变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网注册账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当具备当地关于房屋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否则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2、标的物在变卖成交后,由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3、标的物的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4、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以上相关过户费用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管理部门核实。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对变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9月6日前与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7、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变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8、因报名、支付变卖价款、办理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或应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五、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京东网、河北产权网。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电话:(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