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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市公安沿海安全保卫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GPC-**-D-**
二、成交信息
第1包:天津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滨海新区中部维修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略)
2.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3.综合折扣率:0.**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天津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滨海新区中部维修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第2包:天津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滨海新区南部维修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2.成交供应商地址:(略)(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号
3.综合折扣率:1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天津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滨海新区南部维修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第3包:天津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滨海新区北部维修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2.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3.综合折扣率:0.**
4.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天津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总队滨海新区北部维修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三、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魏梅、李明、董福顺、张建明、董焕旺、窦广进(采购人代表)、高博(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略)
2.联系电话:(略)-(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沿海安全保卫局
2.采购人地址:(略)
3.采购人联系电话:(略),(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略)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适用于非招标方式项目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
无
九、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见附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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