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投资〔**〕**号文《关于同意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西青区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中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次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新筑北部围堤4.**km;新建连通涵闸一座,设计流量**m³/s;现状围堤加高,全长**.6km;东南部林台边坡加固,维修加固长约4.**k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标段名称: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勘察,合同编号:YDSKWDGZKCSJ/HT-**-**。工程内容为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新筑北部围堤4.**km;新建连通涵闸一座,设计流量**m³/s;现状围堤加高,全长**.6km;东南部林台边坡加固,维修加固长约4.**km,水库库容0.**亿m³。勘察阶段及内容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测量与勘察,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2)设计标段名称: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设计,合同编号:YDSKWDGZKCSJ/HT-**-**。工程内容为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新筑北部围堤4.**km;新建连通涵闸一座,设计流量**m³/s;现状围堤加高,全长**.6km;东南部林台边坡加固,维修加固长约4.**km,水库库容0.**亿m³。设计阶段及内容为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并满足招标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已批复初步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招标文件和图纸,以及经发包人认可的供图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同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近五年(**年1月1日~(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近五年(**年1月1日~(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4.1.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4.1.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年1月**日至**年1月**日,每日9时~**时,**时~**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略),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略);
开户银行:(略)天津红桥支行;
银行账号:**(略)**。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略),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1月**日9时**分,地点:(略)(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略))、天津水务有形市场((略).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略)
联 系 人:李长青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B**
联 系 人:张希丹
电 话:(略)
邮 箱:(略)
发 布 日 期:**年1月**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长青
电话:(略)-(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彦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