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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梅厂镇郑家庄村河滩地13.8亩林地经营权出租项目

招标公告 天津-武清 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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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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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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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梅厂镇郑家庄村河滩地**.8亩林地经营权出租项目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梅厂镇/郑家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郑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武清区梅厂镇郑家庄村河滩地**.8亩林地经营权出租项目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 (略)/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2、承租方自行解决灌溉用水问题,因此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负; 3、该地块只能从事合法合规种植,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 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若向第三方分租、转租,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 5、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应当向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6、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灌溉、排水等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8、合同期间,出租方如有政府规划、招商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使用该地块,承租者必须无条件将土地退回,出租方将退回相应面积租金及损失费用(损失费用(略)评估确认),且不计利息; 9、签约前,承租方除交齐本年度租金外,还需交纳(略)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合同自违约之日起解除,如无违约,合同期满退回本金; **、合同期满前,承租方自行清理地上物,否则无偿出承租方所有; **、该地块如有相关补贴,则补贴归承租方享有; **、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受让方条件 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 林木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略)(略)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 (略)天津永安支行
北京建鑫汇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  售后电话:1761113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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